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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办事指南
※ 项目申报
※ 横向合同
※ 经费管理
※ 鉴定验收
※ 成果报奖
※ 论文著作
※ 专利申请
※ 学术报告厅和学术讲坛使用申请流程
※ 其他程序
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或书面发布申请指南
科研处根据上级通知发布受理通知
各系、部组织老师、进行论证、撰写申请书
各系、部审查和签署意见、提交项目清单集体上报
科研处统一上报上级部门
报学院科技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项目或 学院立项目
科研处形式审查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下达获准通知
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经费
科研处会通财务处办理经费本,并通知院系及负责人
研究计划完成, 结题或验收鉴定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管理办法提交年度或进度报告
科研计划实施
开题
结题或验收鉴定材料归档
双方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项目负责人填写合同书
科研处计划科审核签字,加盖学院科技开发合同专用章
对方单位盖章
交合同书一式两份,科研处计划科、办公室各一份
提交对方签章的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归档
开展课题研究
经费进入学校
通知课题负责人经费到款
到科研处办公室领取经费本
经费分配办理
凭经费本使用经费
开具收据或发票
由教师提出鉴定或验收申请,到科研处登记并领取、填写申请表
报市成果鉴定或验收有关部门审批(报批之前,作好鉴定或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各种材料、证明、验收报告和查报告等)
与河南省科技厅成果处或安阳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确定鉴定或验收日期 ,聘请专家,作好鉴定或验收准备
市、省部组织鉴定或验收
直接上网下载软件或到科研处、各系部科研秘书处,按要求填写成果登记后交科研处
院教职工提出登记申请,进行成果登记
报市、省部鉴定或验收部门盖章
填写成果鉴定或验收证书
由科研处统一汇总报市科技局成果科进行成果登记
市科技局成果科统一编号
科技成果登记后方可报奖
已鉴定、验收的成果可申报省部级科技奖
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系部,也可上校园网获取信息
报奖者可从校园网下载申报资料,并填写科技奖励申报书
科研处审查
获市、部一等奖成果当年11月初申报国家级奖
专家评审
科研处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
院办盖章
科研处每年6月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系部,并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
各系部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老师认真准备
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获奖证书等原件交各系部科研秘书处
科研秘书认真核对、整理并勾选出论文、著作的作者
归档
入库
科研处汇总上报论文、著作并审查和验收
各科研秘书按科研处规定上报要求录入整理,以e-mail或软盘形式报科研处或进行网上登记
提出专利申请
技术查新
提交查新报告技术交底材料并填写安阳工学院专利申请登记表
审查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及发明人的排序
申请文件定稿和确认
专利代理人与发明人联系,商讨确定要求保护的技术范围 ,修改申请文件
将技术交底资料及委托书交专利事务所或市专利局
由科研处统一办理专利代理委托
向国家专利局递交申请取得申请号,并取得专利权
全套资料到科研处办登记备案,以便统计
学术报告厅和学术讲坛使用申请流程图
提前一周与科研处相关管理人员预约
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包括使用的 原因、具体时间:xx点到xx点和地点)并加盖公章
到科研处办公室审批
符合条件的申请,如是学术报告须填写相关使用通知单(一式三份),其他原因使用直接在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管理人员给于登记安排
使用单位负责把签过同意使用意见的申请或通知送相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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