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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院所建设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0日 09:09  点击:[]

各相关院(部)、各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院所建设工作,按照《安阳工学院科研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安工院2015〕7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院所建设期满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批准建设的先进制造研究所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光电信息技术研究所食品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所数据挖掘研究所先进功能材料研究所2017年批准建设的现代生物技术研究所

二、验收内容

科研院所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

验收要求

1. 2015年批准建设的科研院所依据验收内容,撰写《安阳工学院科研机构评估总结报告》(见附件1),同时提交总结报告支撑材料(见附件2),总结报告内容的起止时间为201611日至20191231日。

2. 2017年批准建设的研究所依据验收内容撰写2018年度、2019年度建设报告,并提供支撑材料。

3. 各科研院所依据总结报告材料制作PPT汇报演示文稿,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4. 成立验收考核组,召开验收考核会,听取科研院所负责人汇报,考核组质疑答辩审阅验收材料,考核组进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验收考核组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各科研院所将总结报告(或建设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一式5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总结报告(或建设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档1份。

2. 报送时间:2020年9月4日。

3. 报送地点:行政楼219房间。

 

联系人:张天鹏  杨欢  任洁

联系电话:5366585

 

附件1: 安阳工学院科研机构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2:支撑材料汇编

科研处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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