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各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院所建设工作,按照《安阳工学院科研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安工院〔2015〕7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院所建设期满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批准建设的先进制造研究所、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光电信息技术研究所、食品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所、数据挖掘研究所、先进功能材料研究所,2017年批准建设的现代生物技术研究所。
二、验收内容
科研院所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
三、验收要求
1. 2015年批准建设的科研院所依据验收内容,撰写《安阳工学院科研机构评估总结报告》(见附件1),同时提交总结报告支撑材料(见附件2),总结报告内容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 2017年批准建设的研究所依据验收内容撰写2018年度、2019年度建设报告,并提供支撑材料。
3. 各科研院所依据总结报告材料制作PPT汇报演示文稿,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4. 成立验收考核组,召开验收考核会,听取科研院所负责人汇报,考核组质疑答辩和审阅验收材料,考核组进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验收考核组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各科研院所将总结报告(或建设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总结报告(或建设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档1份。
2. 报送时间:2020年9月4日。
3. 报送地点:行政楼219房间。
联系人:张天鹏 杨欢 任洁
联系电话:5366585
附件1: 安阳工学院科研机构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2:支撑材料汇编
科研处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