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洹滨校区,学校各部门:
为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促进我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校科研水平和科研竞争力,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按照《安阳工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安工院〔2019〕115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1年度校科研培育基金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校科研培育基金是学校培育高层次项目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为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前期预研,以及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能发展成重大横向项目或前景良好的高科技产品的前期预研。
国家或省部级预研项目的选题应属于国家或省部级课题指南范围,创新性强,立论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展或取得重要进展。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1.校科研培育基金分成两个类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每个项目资助4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
三、申报者条件
1. 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2. 申报者本人应能够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所在部门能够提供基本的研究条件。
3. 每个申报者不能同时申报2项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在研校级项目(校博士启动基金、校博士后启动基金、校科研培育基金)主持人在项目结项前不得再申报新的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在研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
4.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应认真负责地介绍申请者的业务素质、研究能力、课题价值与可行性。
5. 其他要求:
(1)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其它项目组成员申报不能超过1项;原校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及项目结项后始终未能以主持人身份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立项项目,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请。
(2)申请者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3)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安阳工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ayit.rcloud.edu.cn),操作流程具体见附件3。网报时间为1月25日—2月25日。
2.申请者所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限项筛查和评议排队,然后填写《安阳工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五、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管理
1.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完成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原则上不予以延期,确系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该项目主持人可向科研处申请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项目或未经同意擅自延期完成项目者,该项目将被终止执行,并收回研究经费,通报全校,同时三年内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2.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经费允许开支范围参照《安阳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负责人在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研究期内应完成以下目标。
重点项目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获批1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并获经费资助。
(2)争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
(3)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A&HCI或CSSCI收录1篇,或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5)独著或第一作者出版本学科领域学术专著1部。
(6)向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并被采纳或有领导批示。
一般项目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获批1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2)争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10万元。
(3)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A&HCI或CSSCI收录1篇,或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5)出版本学科领域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向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并被采纳或有领导批示。
4.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科研处、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监督使用。
5. 项目研究过程中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对于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到科研处结算。研究期内不得调换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原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部)报告,由所在院(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科研处,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 材料报送:《安阳工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安阳工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汇总后,由科研秘书提交。《安阳工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邮箱。
2. 材料报送时间:3月4日—3月5日。
3. 报送地点:行政楼科研处219室。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天鹏 杨 欢 刘威 任 洁
联系电话:5366585
附件:1.安阳工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
2.安阳工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高校云平台用户使用指南
科研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