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洹滨校区,学校各部门:
根据安科安科〔2021〕27号文件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安阳市科技局、安阳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及软科学研究)和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
二、申报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申请的资金支持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市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对按照国家规定领办创办企业的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实行绿色通道,不受所在单位限额限制,并对其申报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不要求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受数量限制。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注重项目质量,注意信息回避。2022年,将继续实行网络评审方式对项目评审,计算机按领域自动进行项目分组,项目领域请慎重选择。网络评审结果将是立项项目重要依据,请注重申请书填报质量。对填报相关信息不准,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信息填报: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使用个人帐号登录“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aysti.net/)”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预算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收入预算表中,本次申请市财政补助和单位自筹资金的比例为1:0.3,市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应填到“计划新增投入”中。
2.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中,市财政经费预算中至少包含市财政经费5%的项目管理费,最多不能超过(直接经费-设备费)20%,该费用填到“(二)间接经费”中;单位自筹经费的间接经费为0。
3.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列支“燃料动力费”、“二、生产建设支出”、“三、其他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
1.在“项目实施与考核”界面,点击系统左侧“项目任务书管理”菜单下的“项目任务书填报”,双击项目名称,或者点击“操作”菜单下的“编辑”,进入填报页面,然后选择“项目绩效目标”菜单。
2.在“项目绩效目标”界面,点击“添加”,系统自动添加一行,显示“任务指标(30)”。
点击“下拉”按钮,里面显示“任务指标(30)”、“技术指标(10)”、“成果指标(10)”、“效益指标(20)”、“管理指标(30)” 等5个指标类别。
3.在指标类别中,每个指标类别至少添加一条,并添加序号、指标名称,预期指标值、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指标值(必须是数字)等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依据项目申请书确定。
4.单个指标类别可以添加多个指标名称,此时需要将指标类别后面的序号填写为“1、2、3”等,要确保单项考核指标分值之和与指标类别分值相等。
5.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
四、填报及提交材料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上午10点,各部门科研秘书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科研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报送至科研处219办公室,项目申报书正文电子档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张天鹏 刘威 任洁
联系电话:5366585
附件:
1.2022年度安阳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2022年度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