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洹滨校区,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我市自然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理论成果,根据《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决定联合开展安阳市第二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这次参评的论文应为2019年以来在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在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优秀学术论文,市级学会和省、市属企业科协年度论文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优秀学术论文。
2.所报论文一般应是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科技人员,作者一般不超过三人,第一作者最多参评三篇。
3.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文必须论点明确、逻辑严谨、论据可靠、论证科学、论述清楚、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4.论文应具有摘要和主题词。
二、评选标准
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5%、20%、25%。
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重大创新,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较大的创新,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所创新,对技术进步或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技术上具有我市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评选办法、程序、要求
1.每篇参评论文复印一式二份(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并填写《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和《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上报。各单位用WORD格式将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同时上报,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采用A4纸。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
2.参评论文应交验发表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证件,供评审时参考。
3.论文由作者交所在学会、企业科协、县(市、区)科协、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进行初评,由初评单位填写评审表中“对论文的评价意见”栏目,加盖公章后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优秀学术论文由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联合颁发证书,作为技术考核和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联合组成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的领导工作。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科研处216房间 联系电话:2909869
科研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