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在期待科研工作更快更好地产出创新成果的同时,也日益关注财政科研经费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经费监管,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强化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增强参与科研活动从业人员的规矩意识,加大预算评估评审、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等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力度。近期,科技部在经费监管中发现了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的有关规定,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的问题。该公司是农业部规划设计院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成型燃料产业链技术集成与村镇集中供热示范(编号2012BAD30B02)”课题的合作单位。检查发现,在抽取该公司列支财政专项经费的42张发票中,有28张假发票,财务管理存在重大缺失,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决定对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成该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限时整改,并通告项目与课题组织单位、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二、关于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该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编号2012BAC05B01)”课题。检查发现,该公司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并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决定终止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2012BAC05B01课题,追回拨付的全部专项经费,取消该公司3年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资格,通报批评,同时通告项目组织单位、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三、关于“农业生防微生物制剂的合成与作用机理及定向改造”项目(编号2009CB118900)经费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财务验收发现,该项目中的4个课题,分别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承担的02课题,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承担的04课题,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承担的05课题,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承担的06课题,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共计9家,违规外拨经费合计670.37万元,并未按要求整改。决定取消上述02、05、06课题负责人2014年、04课题负责人2015年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申报资格;同时责成上述4个课题的承担单位自收到验收结论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违规外拨资金的上缴工作,并与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并报送科技部。未按要求整改并如数上缴资金的,将取消单位2015年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申报资格。
四、关于北京邮电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检查发现,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CPON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设备研制”课题、电子工程学院承担的支撑计划“城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管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际合作专项“中芬基于LivingLab的智慧设计创新网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及网络技术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863计划“新一代业务运行管控协同支撑环境的开发”课题,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存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金额较大、以虚假火车票报销差旅费、以零余额账户串户使用资金、关联交易等问题。对此,科技部已停拨了相关项目(课题)的经费,并责成该校进行整改。北京邮电大学对上述项目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项目(课题)组认真整改,并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报销审核。目前,项目有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鉴于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比较突出,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对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法人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规范资产购置、材料采购、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切实保障财政科研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本次通报的违规问题,希望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引以为戒,站在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管好用好财政科研资金,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
今后,科技部将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对于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特此通报。